团体会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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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体会员:

音乐文化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法人组织,拥护本会的章程,经申请,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。

团体会员分为:普通会员单位、高级会员单位、理事单位、副理事长单位。

 

团体会员会费标准:

普通会员单位:每年2000元;

高级会员单位:每年2万元;

 

团体会员享有的权益:

普通会员单位:享受以下一至三项服务;    

高级会员单位:享受以下一至八项服务;

1、参加协会组织、主办的行业论坛、交流研讨、业务培训、展演交流等活动(收费活动可享受会员优惠价);

2、借助协会主办的媒体发布研究成果、宣传活动项目等;

3、参与协会相关的调查研究、学术研讨等活动;

4、发起和参与行业调查、团体标准研究、行业倡议等活动;

5、申请组织承办由协会指导和主办的活动项目;

6、牵头发起筹建协会相关专业领域的分支机构;

7、在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提供支持或推荐;

8、享受协会提供的专家顾问团队精准咨询服务;

 

团体会员履行的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四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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